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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 | 禁止洋垃圾入境对我国垃圾分类的意义与启示

2018-03-28 环境论评 中国循环经济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作出了部署,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监管,彻底堵住洋垃圾入境,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两个涉及固体废物管理的国家层面重要实施方案在较短的时间内相继出台,从不同角度都明确提出了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的目标,可以说是一套“组合拳”,二者相辅相成,互相策应,形成合力,共同服务于我国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目标的实现,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我国固体废物进口历史回顾

我国进口固体废物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总体而言,1990年之前进口规模较小,每年不到100万吨,稳步增长至1997年超过1100万吨,之后大幅增加,2002年进口量达2200万吨左右,5年内翻了一番;2005年激增到4300万吨,3年内就翻了一番。2005年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公布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进口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等,进口固体废物有了具体的法律适应条款,之后固体废物进口增长速度得到一定遏制,进口规模渐趋稳定。2011年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后,固体废物进口进一步得到规范,2012年达到约5890万吨的高峰之后,进口量逐年缓慢下降,2015年降至4700万吨。

2015年全国进口废物数量前八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62.1%)、废塑料(15.6%)、废五金(11.0%)、氧化皮(3.4%)、铝废碎料(2.8%)、铜废碎料(1.7%),废船(1.6%)和废钢铁(0.9%),合计占实际进口废物总量的99.1%。排名前三的废纸、废塑料、废五金三者合计占进口总量的88.7%,是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重中之重。

上述数据是国家质检、海关或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统计数据,针对的是合法合规进口的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包含各类走私、夹带、瞒报、偷运入境的固体废物,即真正意义上的“洋垃圾”。如果将各类走私、夹带、瞒报、偷运入境的固体废物包括在内,实际入境的固体废物数量将远大于上述统计数据。

二、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经济背景分析

《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后,许多人表示不理解,为何我国会长期允许“洋垃圾”进口,实际上是混淆了进口固体废物和“洋垃圾”的区别。“洋垃圾”入境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被严厉禁止,但是固体废物进口则要以发展的眼光加以审视。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全力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起步阶段百废待兴,基础薄弱,属于典型的“短缺经济”,产能不足,各类生产物资都存在短缺现象,需求极其旺盛;另一方面,当时我国整体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全社会对环保的认识还非常粗浅模糊,发展压倒一切是主旋律。而在当时,发达国家已经普遍进入“过剩经济”时代,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已进入高级阶段,所以发达国家的一些固体废物出口到中国作为替代原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原材料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发达国家大量固体废物缺乏稳定出路的难题,是“双赢”的选择。

中国经济经过近40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是通过国内生产,还是通过全球采购,各类原料都可以得到充分供应。现阶段我国钢铁、建材、玻璃、电子产品、纺织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等在全球均占据很高市场份额,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现象,市场销售价格一路走低,企业利润菲薄甚至亏损运营。与此同时,固体废物品质的不稳定决定了其只能生产相对低端的产品。

过去低端产品因价格优势在我国本土就有很大市场空间,目前低端产品在我国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而且大量低端产品的存在还进一步拉低了以优质原料生产的高端产品的价格,恶化了经营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可以说,以洋垃圾和进口固体废物支撑的产能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需要淘汰的产能。

三、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环境背景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改善”已成为我国新时代主旋律。过去由于不少地方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对固体废物进口及再生利用企业的全过程监管能力薄弱漏洞较多,致使洋垃圾走私入境屡禁不止,进口固体废物中洋垃圾夹带现象时有发生。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本身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国进口固体废物鉴别体系尚不完善,鉴别机构较少能力有限,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也不可能做到全面覆盖和精准识别,很难完全杜绝高额利润驱动下的故意夹带和瞒报走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2012—2014年间共完成了324例进口固体废物鉴别,鉴别结论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高达77.8%,可见走私夹带之盛。

以洋垃圾和进口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属于“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能力低下,甚至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实质上是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加剧了不少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环境容量耗竭,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进行大力整治。环保部开展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中,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的企业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以上,可见违法范围之广。

针对上述乱象,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指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能有效切断‘散、乱、污企业的原料供给,从根本上铲除洋垃圾藏身之地,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腾笼换鸟,为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分出的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提供渠道和空间,形成市场牵引机制和价格倒逼机制,从正反两个方向促进我国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创造条件。

四、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启示

我国进口的固体废物中3/4以上为废纸、废塑料,主要来自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产物。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废纸、废塑料进口量分别达到约2850万吨和735万吨。如此庞大的固体废物出口既为发达国家化解了固体废物处理压力,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及碳排放,又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撇开走私夹带等非法出口不谈,发达国家固体废物出口之所以能够形成巨大产业,主要得益于其较为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出口导向的固体废物分类反过来也带动了废纸、废塑料分类回收比例及效果的不断提升。由此可见,良好的垃圾分类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值得大力倡导,努力推行。

废纸和废塑料同样也是我国垃圾分类的重点品种。我国人均纸张和塑料的消费量和废弃量远低于发达国家,仅为美国的1/4左右。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废纸、废塑料的总产生量仍然十分巨大,而且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产生量还将不断增加。2016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回收的废纸、废塑料量分别达到4963万吨和1878万吨。考虑到我国人均纸张和塑料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废纸、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废纸、废塑料的含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就是强有力的证据。

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对垃圾分类减量做出了巨大贡献,大大减轻了垃圾处理行业的负担,这一历史功绩必须予以高度肯定。但是,目前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还需要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及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新形势下实现转型升级。

一是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仍然依赖“收购”垃圾或从业人员分拣垃圾实现较高的回收率,增加了回收成本,不利于居民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环境责任,也有悖于“产生者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

发达国家的固体废物之所以有较大的出口市场,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居民能够按照要求自觉完成分类。如果居民分类效果较差,需要向居民“购买”分类合格的垃圾,这一产业将不复存在,这些垃圾也只能进入焚烧厂、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因此,垃圾处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不但是管理体系上的融合,更应该是管理理念上的融合,即要树立再生资源就是“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污染源”的理念。

向我国出口固体废物的发达国家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等,都是生活垃圾的一部分,在管理理念上并无任何区别,不但没有阻碍回收利用,反而促进了回收利用。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定位于“污染源”,因此生活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民生事业,可以按照处理量得到政府财政补贴,整体而言发展态势良好,行业集聚度较好,技术与管理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与此相反,再生资源定位于“资源”,因此,再生资源回收是市场主导的商业行为,得不到政府的处理补贴,企业因陋就简以降低成本,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时时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只有让再生资源也回归其“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的本来属性,才能将垃圾分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个居民身上,引导居民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的环境责任,让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光明正大地要求社会承认它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巨大贡献,在严格规范的监管和充分有力的制度保障下,向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一样实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真正成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主力军。

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当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属于技术含量低、产业集聚度低、污染防治水平低的产业,具有典型的“散、乱、污”特点,对区域环境的负面影响抵消了其回收资源带来的正面效益,有悖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新理念。

有人过于夸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对于原生资源替代的正面效益,片面宣传回收一吨废塑料、废纸、废金属能够替代多少原生资源,减排多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但是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再生利用也要消耗资源能源,同时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如果执行严格的环保标准,在经济上就不一定是可行的,如果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在环保上也可能没有优势可言,否则就难以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垃圾已经得到较好分类,而且拥有先进的再生利用技术,为何不在本土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而是优先寻求出口到发展中国家。

中国已经提前半年公告,2017年底前将禁止进口生活源废塑料,但发达国家仍然希望通过施加压力、通过交涉或谈判促使中国改变政策,或者寻找下一个“接盘侠”,而不是在本国建立再生利用设施。

进口废纸、废塑料的价格较我国本土回收的废纸、废塑料价格高约30%,说明发达国家分类垃圾的品质已经较我国为高。发达国家还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提高出口固体废物品质,以满足中国更加严苛的进口标准,也不愿意在本国进行再生利用,可见“再生利用”并非想象的那般美好。

不管是进口固体废物,还是我国自身分类回收的固体废物,其再生利用过程都必须保证环保达标,注重全生命周期综合环境绩效最优。因此,我国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必须纠正“只管分类不管去向”、“只管利用不管环保”、“只管局部不管全局”的片面观念与做法,从改善环境质量全局出发,从全生命周期视角思考,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设计,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水平与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

三是由于原料品质、生产工艺及回收成本限制,再生资源加工产品多为低端产品,相当一部分属于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不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要求。

为什么洋垃圾会从发达国家源源不断流向发展中国家,而不是相反?这是市场经济在全球配置资源的结果。由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和综合国力的差异,发达国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高端,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本质上也是一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重塑全球价值链,提升我国在其中的层级。短期之内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将产生一定冲击,经历阵痛,大量低端企业将面临淘汰关停命运,但从长远来看则是一个重大机遇,有助于产业集聚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环保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促使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走向以国内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转型发展道路,进而对前端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提出更高要求,综合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的力量,倒逼垃圾分类收集和再生资源回收效率的提升。

我国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电子电器废物、废旧汽车、废旧自行车等产生量巨大,如果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能取得显著成效,完全可以避免对进口固体废物的依赖,为我国垃圾分类产物提供可靠出路。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短时间之内我国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性不会很高,现阶段追求“大而全”的分类处理,其后果往往是一堆垃圾勉强分成组分略有差异的几堆垃圾,在付出较高的经济成本或环境代价的前提下生产出大量缺乏市场空间的低端再生产品。“高质量发展”也意味着过去量大质次、薄利多销的低端再生产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因此,现阶段推行垃圾分类,应着眼于居民分类习惯的真正养成、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采取选择性分类策略,注重分出产物的“质精”而非“量大”,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层级。分类产物“质精”才能保证再生产品的高质量,得到高值利用,其余垃圾在现代化、多元化垃圾处理设施中得到安全处置,真正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总之,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是我国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的标志性举措,对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一项重要保障和一个重大机遇,也给我们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方面带来很多重要启示:再生资源应回归其“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的本来属性,才能将垃圾分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个居民身上,引导居民切实履行环境责任;必须从改善环境质量全局出发,从全生命周期视角思考,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设计,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水平与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现阶段推行垃圾分类,应着眼于居民分类习惯的真正养成、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采取选择性分类策略,注重分出产物的“质精”而非“量大”,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层级。

链接1:生态环境部召开首次部常务会议 通过禁洋垃圾方案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第一次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方案(2018年)》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项工作。要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要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及联动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深入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守法经营的有效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违法行为查清、查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明确。要科学统筹,合理调配资源,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加大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与媒体监督作用,形成监管整体合力。

会议强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开展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将有力推动垃圾规范处置,对垃圾处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谋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以坚强的意志和决心攻坚克难,确保落地见效。要坚决落实地方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要严格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强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查严办,推动行业综合整治,加快提升行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将工作做实做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链接2:李干杰回应禁止洋垃圾进口的实施效果

3月17日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李干杰部长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请教部长先生的是有关去年7月份中国出台洋垃圾进口的禁令,请问实施的效果怎么样,还有没有后续的措施?另外,我们看到以前一些比较依赖中国市场的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目前确实是遇到了垃圾处理的困难,不少分析说,是因为中国的禁令来得太突然,导致了他们的混乱,请问您如何回应?

李干杰:首先我想强调,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的进口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个重大举措。同时,这也是中国政府享有的权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国际社会就推出了一个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我们都是缔约方,这个公约明确规定,充分确认了各个国家有权禁止外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我们拥有这个权利,也尽到了责任。同时,这个公约还规定,各个国家都有义务就近来减量和处理各自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并且在越境转移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输入国的环境、公众健康不受到影响和损害。

中国的固体废物进口大致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开始进口量增加还不算很快,后来进入90年代以后,增加就比较快了。大概20年前,我们整个进口量也就是400-450多万吨,20年间,我们增加到4500万吨,增加了10倍,所以增长的幅度还是很快的。更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固体废物进口显示出了越来越多问题,并且有些是相当突出和严重的问题。

具体而言,最突出的一个是在废物进口中夹带了很多禁止类的废物,因为我们国家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也是根据巴塞尔公约,制定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禁止进口类,可以进口非限制类和限制类固体废物,但是由于管制不好,最后夹带了大量的禁止类废物,甚至是洋垃圾进口。

第二个更为突出的是这些废物进来以后,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污染和损害。我们去年7月份组织开展了“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的专项行动”,对全国1792家企业,我们组织了1700人参加的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排查,结果发现,其中有1074家正好是60%的比例,存在各种各样的违法污染问题。我们对1072家进行了查处,现在基本处理完1057家。可见违法违规的程度在这个领域是非常突出和严重的,由于他们违法违规,使得他们整个加工利用过程对我们的环境、对老百姓的健康产生了非常突出和严重的影响。

正是因为存在这些突出和严重的问题,中国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调整优化进口名录,大幅压减固体废物进口的数量。第一批是调整了四类,后续还会逐步再进行调整。作出这么一个重大的改革决定,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是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合理和正当的,作为环保部门,我们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整体效果还是不错的。

您刚才关心效果怎么样,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的好转,也包括听到一些风声,有些企业就抢抓“机遇”,尽快提前大量进口。所以,上半年是量价提升,下半年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扭转了这个势头,全年平衡下来,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下降了12%,应该说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后续,我们还会坚持下去,落实好中国政府确定的目标和要求。

您刚才提到说我们有些政策出台比较匆忙,给予外方的时间比较短,引起了所谓的“混乱”。我觉得这样的观点,要么是有些不太了解实际情况,要么是故意把一些责任往外推卸,实际上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还是充分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情况,给予了比较充足的时间。比如说,我们发布第一批的目录调整,就提前了半年时间,并且及时把信息通报给了相关的国际组织,包括WTO,也包括相关的方面。对于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也及时协调各方推动解决,也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

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不仅仅是中国,包括国外,大家要统一到巴塞尔公约的精神上,也就是各个国家都要立足于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自己来减量、自己来处理、自己来消化,有了这个共识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很多事情才会更好理解和解决,也有利于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普及推动,才有利于清洁美丽世界的打造和构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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